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等4部委聯合組織專家組對合肥市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方案進行了論證。合肥市提交的方案稱,該市計劃籌措20.58億元資金,實現到2012年底推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2.11萬輛的目標,並建成集中充電站20座,換電站4座,充電樁21100台(套),並將成立2家整車租賃公司和2家電池租賃公司。
合肥市計劃在今明後3年實施不同的商業模式推廣新能源汽車。其中,2010年將以“整車定向購買”模式推廣585輛純電動轎車,目前已收到足夠多的訂單;2011年時會以“直接購買+整車租賃”模式為主,推廣2515輛純電動汽車和20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隨著電池更換技術的成熟,該市會在2012年時加大對電池租賃模式的推廣力度, 應用“直接購買+整車租賃+電池租賃”模式推廣10000輛純電動轎車和60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
在合肥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將享受中央政府、安徽省財政和合肥市財政的3級補貼。其中,中央政府財政補貼額度11.86億元,安徽省和合肥市兩級財政將拿出7.61億元用於購車補貼資金,1.11億元用於推動電動汽車的研發和產業化等項目。
按計劃,合肥市財政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將分2個階段實施——2010年按每輛車補貼1萬元執行補貼,明後兩年則按電池容量進行補貼,每千瓦時1000元,每輛車最高不超過2萬元。安徽省財政的補貼也會分2個階段實施——頭1萬輛新能源汽車按每千瓦時1500元進行補貼,隨後按每千瓦時1000元的標準補貼。
此外,合肥市財政將給予換購新能源汽車的私人用戶給予3000元/車的一次性補貼;對汽車租賃公司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該市財政將按電池容量給予最高每輛車2萬元的補貼;對於租賃新能源汽車的用戶,將給予整車租賃費用50%的補貼,最高每輛車每月補貼500元,時限不超過2年;對於采用電池租賃方式使用純電動汽車的用戶,合肥市財政將為其提供電池租賃費補貼,使其可以免費使用電池2年。
為了確保新能源汽車用戶的權益,合肥市政府要求汽車生產廠商對所售新能源汽車做出5年或20萬公裏的保修承諾,並要求廠商至少建立5個專門的維修服務站,每個站的專業維修人員不少於10人,能夠提供1小時以內的故障響應服務。
合肥市政府預計,通過推廣2.11萬輛新能源汽車,每年可節約燃油2.7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9萬噸,減少碳氫化合物排放271.5噸,氮氧化合物排放54.3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