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1 09: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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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氫氣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避免國家財產遭受損失,本標準對氫氣使用的安全技術作出規定。 本標準適用於瓶裝氫氣為氣源的供氫站、供氫裝置和供氫作業。 使用氫氣除執行本標準外,其他未作規定的問題,尚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有關規範、規程的要求。 1 名詞術語 1.1 供氫站 彙流排間、實瓶間和空瓶間的統稱。 1.2 供氫裝置 (或稱供氫係統) 貯存、輸送氫氣的設備、管道和附件的組合體。 1.3 氣瓶 空瓶和實瓶的統稱。 1.4 實瓶 在一定充灌壓力下的氣瓶,一般以40升水容量,150公斤力/厘米^2壓力計算。 1.5 空瓶 無壓力或在一定殘餘壓力下的氣瓶。 1.6 集裝瓶 用框架固定的若幹氣瓶的組合單元。 1.7 放空管 向大氣中直接排放氫氣的設施。 1.8 阻火器 防止氫氣回火的一種安全裝置。 1.9 含濕氫氣 具有一定相對溫度,且在輸送過程中能達到飽和並析出水分的氫氣。 1.10 明火地點 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麵的固定地點。 1.11 散發火花地點 有飛火的煙囪或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和電氣開關等固定地點。 2 供氫站 2.1 供氫站在廠區的總平麵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2.1.1 供氫站宜布置在廠區的邊緣,車輛出入方便的地段,並盡可能靠近主要用氫地點。 2.1.2 供氫站平麵布置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下表的規定。 2.2 供氫站應采用獨立的單層建築,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不得在建築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供氫站。當實瓶數量不超過60瓶時,可與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用氫廠房或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非明火作業的丁、戊類廠房毗連,但毗連的牆應為無門、窗、洞的防火牆。 供氫站平麵布置的防火間距表 ────────────────────┬─────────── 名稱 │最小防火間距,米 ──────────┬──────── ┼──────────── 其他建築物耐火等級 │ 一、二級 │ 12 │ 三 級 │ 14 │ 四 級 │ 16 ──────────┴─────── ─ ┼──────────── 甲類物品庫房 │ 20 ────────────────────┼──────────── 屋外變、配電站 │ 25 ────────────────────┼──────────── 民用建築 │ 25 ────────────────────┼──────────── 重要公共建築 │ 50 ────────────────────┼───────────── 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 │ 30 ─────────────┬──────┼───────────── 水槽式可燃氣體貯罐,米3 │ ≤500 │ 12 │ 501-10000 │ 15 │ >10000 │ 20 ─────────────┼──────┼───────────── 水槽式氧氣貯罐,米3 │ ≤1000 │ 10 │ >1000 │ 12 ─────────────┼──────┼───────────── 易燃液體貯罐,米3 │ 1-50 │ 15 │ 51-200 │ 19 │ 201-1000 │ 25 │1001-5000 │ 31 ─────────────┼──────┴───────────── 可燃液體貯罐 │按5米3可燃液體等於1米3易燃液體折算 ─────────────┼──────┬───────────── 煤和焦炭,噸 │ 100-5000 │6 │ >5000 │8 ─────────────┴──────┴───────────── 廠外鐵路 (中心線) 30 ────────────────────────────────── 廠內鐵路 (中心線) 20 ────────────────────────────────── 廠外道路 (路邊) 15 ────────────────────────────────── 廠內主要道路 (路邊) 10 ────────────────────────────────── 廠內次要道路 (路邊) 5 ──────────────────────────────────
注:① 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按相鄰外牆的最近距離計算。如外牆有凸出的燃燒物件, 則應從其凸出部分處緣算起;貯罐、變壓器和防火間距應從距建築物最近的外壁 算起。 ② 供氫站與其他建築物相鄰麵的外牆均為非燃燒體,且無門、窗、洞及無外露的燃燒體屋簷,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